课程指南

滞留信息

  • 外国人登录证

      对象

    • 想要从入境韩国之日起滞留90天以上的外国人
    • 提交材料

    • 综合申请表
    • 护照
    • 在校证明或标准入学许可书
    • 1张照片
      最近6个月内拍的白底彩照,3.5cm*4.5cm,正面脸部照片1张
    • 手续费现金3万韩元
    • 居住确认书
    • 结核检查结果
      韩国保健所发行,限于对象国家
        • 外国人登录用结核检查

        • 根据法务部政策,所有需要外国人登录的外国学生都必须进行“肺结核检查(Tuberculosis)”(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 1. 检查对象

        • 结核高危险群国籍留学生中,希望进行外国人登录(D-2滞留资格)者
        • 对象国家:中国、柬埔寨、缅甸、菲律宾、巴基斯坦、孟加拉国、蒙古、印尼、印度、尼泊尔、越南、泰国、俄罗斯、马来西亚、乌兹别克斯坦、斯里兰卡
        • 2. 提交体检表时期

        • 首次进行外国人登录时(首次发行外国人登录证时)
        • 延长滞留期时不需要
        • 3. 检查方法

        • 访问附近的保健所
           
          进行体检(结核检查)
           
          第二天领取诊断书
           
        • 准备材料:护照,照片(3*4)1张,证明书发行手续费1,500韩元
        • 离学校最近的保健所:中区保健所1楼信访受理室
          02-3396-6310 / 2号线或6号线新堂站8号出口
        • 访问保健说后说“来做外国人留学生体检(结核检查)”即可。
  • 延长滞留期

      D-2(留学)本科/研究生院在校生

      提交材料

    • 综合申请表
    • 护照复印件
    • 外国人登录证
    • 在校证明
    • 成绩证明
    • 学费缴纳证明
    • 银行余额证明书
      成绩2.0以上时免除),手续费6万韩元
    • D-2(留学)结业生(论文准备者)

      对象

    • o 硕士、博士学位课程正常结业后,因准备论文等原因而必须滞留在韩国时
    • 延长期

    • 学士:以入学时间为准,最长6年
    • 硕士:以入学时间为准,最长6年
    • 博士:以入学时间为准,最长8年
      2019年3月1日变更
    • 提交材料

    • 综合申请表
    • 护照复印件
    • 外国人登录证
    • 结业证明
    • 成绩证明
    • 居住确认书(房屋合同等)
    • 指导教授推荐书
      详细填写论文指导课程、审查日程、推荐理由等
    • 手续费6万韩元
  • 变更滞留资格

      [首次入学时]一般进修(D-4)→变更为留学(D-2)

    • 纯粹及团体旅游(C-3-2)、医疗旅游(C-3-3)、一般旅游(C-3-9)、技术进修(D-3)、非专业就业(E-9)、船员就业(E-10)、其他(G-1)资格持有人不得在国内变更为留学(D-2)
    • 提交材料

    • 综合申请表
    • 护照
    • 外国人登录证
    • 标准入学许可书
    • 语学院出勤证明
    • 居住确认书(房屋合同等)
    • 手续费13万韩元
    • 1张证明照(希望补发外国人登录证时)
      D-2(留学)滞留资格变更是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24条的事前许可事项,因此非留学资格变更为留学资格,应在 学期开始前提前申请并得到许可(注意每年有多数因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而受处罚的事例)。
      纯粹及团体旅游(C-3-2)、医疗旅游(C-3-3)、一般旅游(C-3-9)、技术进修(D-3)、非专业就业(E-9)、船员就业(E-10)、其他(G-1)资格持有人不得在国内变更为留学(D-2)(应出境取得签证后入境)
    • [毕业后准备求职时] 留学(D-2)→ 变更为求职(D-010)

      资格

    • 具有留学(D-2)资格的滞留者,在国内取得硕士、博士、学士(平均学分2.5以上)学位者中,为了在韩国企业等就业而进修或希望求职者
    • 提交材料

    • 综合申请表
    • 护照
    • 外国人登录证
    • 毕业证明
    • 成绩证明
    • 求职活动计划书(格式)
    • 居住确认书(房屋合同等)
    • 手续费13万韩元
    • 1张证明照
    • 指导教授推荐书
      成绩3.0以下
    • 期间

    • 2年
    • [毕业后在国内就业时] 留学(D-2)→ 变更为特定活动(E-7)

      资格

    • 在国内大学取得学士以上学位者中,有校长(院长)推荐者
    • 提交材料

    • 综合申请表
    • 护照
    • 外国人登录证
    • 学历证明(学位证、毕业证明等)
    • 成绩证明
    • 雇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居住确认书(房屋合同等)
    • 所管部门雇佣推荐书(必需工种必须提交)或雇佣活用计划书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手续费13万韩元
      必须在工作开始前提前申请,并获得滞留资格变更许可。
  • 时间制就业活动许可(打工)

      对象

    • 韩语能力达到一定水平,专注于留学活动,经留学生负责人确认的D-2(留学)滞留资格持有者中正在大学就读者
    • 正规课程(包括硕士、博士)结业后正在准备论文者
    • 上一学期平均评分2.0以上者
    • 韩语水平标准:1~2年级:TOPIK 3级以上 / 3-4年级及研究生:TOPIK 4级以上
      韩语水平未达标时,只允许在许可时间规定的1/2范围内,提交英文授课相关凭证时,免交Topic
    • 许可期间

    • 学期中本科生每周(周一~周五为准)25小时以内,硕士、博士课程每周(周一~周五为准)35小时以内
    • 打工场所限制为2个场所(工作地点)
    • 但,公休日、周六、周日、放假期间没有时间限制
    • 就业许可范围

    • 认可为与专修课有密切关系的职业
    • 在社会观念上学生可以正常从事的范围内的职业
    • 口译、笔译、餐饮业辅助、一般办公辅助等
    • 导游辅助及免税店销售辅助等
    • 英语村或英语集训等的商店销售员、餐厅服务员、活动辅助人员等活动
    • 非就业限制领域的其他单纯劳务领域(应具备各领域相关法令规定的资格)
    • 不可从事个人课外辅导行为及建筑业
    • 对违反时间制就业者的处罚

    • 未经许可就业:当事人及雇主处罚(第一次:1年内不得打工及罚款,第二次:强制出境
      但,从事建筑业被揭发时,与揭发次数无关,只要被揭发,无一例外地命令30天内出境。
    • 违反许可条件(未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变更等):第一次:1年内不得打工,第二次:留学期间不得打工,第三次:取消留学资格
    • 提交材料

    • 综合申请表
    • 护照
    • 外国人登录证
    • 成绩证明
    • 时间制就业确认书(格式)
    • 韩语水平证明材料
      英语授课课程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营业执照复印件
      包括制造业的营业执照,应补交"时间制就业条件遵守确认书及雇主身份证复印件"
    • 标准劳动合同复印件(包括时薪、工作内容、时间)
    • 申请方法

    • 开始工作前,访问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申请或通过电子信访申请(www.hikorea.go.kr)
    • 变更就业场所(时间)时,自变更之日起15天内访问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申请或通过电子信访申请(www.hikorea.go.kr)
    • 间制就业许可除外对象

    • 在不侵犯留学资格本质事项的范围内,收取一次性酬金、奖金和其他报酬后进行的活动不在许可对象范围内
        • 许可除外对象示例

          1. 留学生为取得学分等而进行的实习、参与研究项目而获得一定报酬时

        • 实习必须和取得学分有关,允许从相关机构收取报酬,但不允许毕业前以就业形式进行实习,也不属于时间制就业允许对象
        • 研究项目限于与取得学分等相关的大学内项目中大学支付报酬的情况,此时无需申报,此外与取得学分无关 ,个人参与大学内项目而收取报酬时属于时间制就业申报对象,在大学以外的机构参加研究项目而发生收益时,属于无资格非法就业
        • 研究项目的参与严格限于在指导教授的监督下在大学内取得学分、撰写论文等的活动(项目主管为所属大学以外的机构时,即使与指导教授一起参与也需要取得许可),参与大学外部主管(共同主管除外)的研究项目时,必须获得就业许可
          (直接链接详细内容通知)
        • 2. 以勤劳奖学金获得者参与正在修学的校内助教(包括授课助教)、图书馆管理员等,从学校收取报酬时

          3. 家务辅助等非职业性的、而是根据临时日常家务辅助或办公辅助等收取酬劳及其他报酬时

          4. 收取并非职业性的、而是根据建议、鉴定、参加活动、临时出演电影或广播(一次及非连续性)等其他类似活动收取报酬时

        • 事务所长综合考虑活动类型、报酬、期间等后判断是否许可
  • 变更滞留地(地址)

    • 登记的外国人变更滞留地时,应自迁入之日起14天内向市/郡/区厅或负责滞留地的市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办事处)申报滞留地变更。
    • 提交材料

    • 申请表
    • 护照
    • 外国人登录证
    • 居住确认书
  • 留学生团体签证申请

    • 概要:团体办理外国留学生的外国人登录、滞留期延长等签证相关业务
    • 对象:本校学位课程外国人在校生、结业生
    • 申请时间:3月/9月(根据情况会有所变动,确认东国大学公告)

동국대학교 글로벌학생팀
04620 서울특별시 중구 필동로1길 30 동국대학교 Tel. 02-2260-3887,4944 I E-mail : adm@dongguk.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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